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为市场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经过与集团客户的充分调研以及公司在市场保护执行中获得的经验和教训,决定对市场保护做如下管理要求:
1.我公司产品仅授权线下渠道经营,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销售范围。
2.我公司不授权也不会授权任何网络平台、网络销售公司、网上店铺经营销售我公司产品。现有的线上销售均为个人行为,为保证秩序,我们将会在告知下架未取得配合后采取进一步维权举措。
3.任何形式的跨区域、恶意低价销售、在商圈外进行产品销售都视为窜货,均按照合同附件第五条给予10000—30000元不等处罚,并罚没市场保证金。
4.我公司将继续,每天组织人员买货查货源,针对频繁购买查到的货源的客户,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予10000—30000元不等处罚,并罚没市场保证金(合同附件第五条明文规定)。
5.对于购买到的违反广告法、农药管理条例、擦码、刮码、改码、过期产品,我公司将依法举证到当地的工商与农业执法部门进行依法处理,绝不接受协商撤诉。
6.查到货源后,我们先告知经销商,由经销商进行货物回收,产品下架,如果出现被二次购买到,公司将直接发布处罚通报。
7.销售人员要做好责任区域的市场管控工作。区域客户因窜货、网络供货原因被通报,连带责任区域经理负激励2000元--10000元/次,省区经理负激励1000元--3000元/次。
8.网店如果退货,经销商不予接受,可直接联系公司市场保护专员温佳霖(18865325951)进行协调处理。
特此告知!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