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乳油审批发证重新开闸

新剂型有害溶剂限量必须符合行业标准 
  记者5月4日从中国农药工业协会获悉,工信部近期相继对8个农药乳油产品颁发了生产批准证书,中断达5年之久的乳油产品审批工作重新开闸。对此,中国农药工业协会人士指出,批准发证重新开闸并非新瓶装旧酒,不代表乳油制剂产品又可以万事大吉了。 
  据了解,工信部颁发生产批准证书的8个农药乳油产品分别为河北三农农用化工公司的75%噻唑膦乳油、东部福阿母韩农(黑龙江)化工公司的5%嘧啶肟草醚乳油、南京九康生物科技发展公司的0.6%印楝素乳油、先正达(苏州)作物保护公司的5%唑啉草酯乳油、四川国光农化股份公司的288克/升氯氟吡氧乙酸异辛酯乳油以及安徽美兰农业发展股份公司的10%氰氟草酯乳油、30%氰氟草酯乳油、60%苯醚甲环唑·丙环唑乳油等。上述产品均符合《农药乳油中有害溶剂限量标准》这一全国性行业标准,即均为环保型制剂。 
  对此,中国农药工业协会人士指出,工信部没有发文说乳油产品审批发证重新开闸,但从已经批准2批8个乳油产品的动作来看,实际上是重新开闸了。不过,这并不是说乳油制剂产品又可以大行其道了。 
  农药专家张一宾指出,目前乳油是我国农药市场产销量居首的剂型,产量占45%左右。之所以这些年乳油产品成为过街老鼠,关键在于溶剂。我国生产农药剂型产品年使用各类溶剂总量在35万吨左右,绝大部分是高挥发性的芳烃,极少量的乳油品种还使用毒性较高或具有致癌性的溶剂。如果采用其他毒性较低、安全性较高的溶剂,乳油仍然是一种好的剂型。 
  据了解,《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目录》在应用类农药替代类别中,明确提出在农药乳油加工环节用松脂基溶剂、白油等绿色溶剂替代甲苯、二甲苯等有机轻芳烃溶剂。自2009年工信部停止乳油审批发证以来,全国有近500家农药制剂加工企业完成了毒理学、田间药效、环境毒性、农药残留等各种试验,在农业部取得登记的乳油产品超过500个。经过多方的共同努力和严格管理,我国农药乳油的生产发生了质的蜕变,已能基本满足生态环境的要求,对环境风险可控、可改善。 
  业内人士估计,随着乳油产品重启发证闸门,下半年可能出现乳油产品发证申报井喷。农药生产批准证书评审专家、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曹承宇提醒,能够加工为环境友好型制剂的品种,尽量不要再生产为乳油,对已取得农药登记证且只适合加工为乳油的品种,必须参照《农药乳油中有害溶剂限量标准》。此外,对已取得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乳油产品,也应该积极做好产品升级改造工作。 
  业界观点 
  乳油要用其利抑其弊 
  中国农药工业协会会长孙叔宝:欧美等发达国家先后颁布了某些乳油产品禁令,我国也正在大力推进乳油产品的削减和部分替代工作。除了大力开发、推广、使用环境友好型水乳剂、悬浮剂、悬浮乳剂等水基性剂型的制剂,压缩乳油的品种和产量外,开发易降解、毒性低、可再生和环境相容的绿色非芳烃乳油也是降低乳油中芳烃溶剂用量的重要举措。乳油产品不可怕,关键是要淘汰和禁止使用可怕的溶剂。 
  山东省农药工业协会会长许辉:要解决乳油威胁环境的问题,必须从源头抓起,从根本上解决有毒有害溶剂问题。一是对目前在乳油生产中大量使用的二甲苯、甲苯、苯、甲醇、二甲基甲酰胺等有毒有害溶剂实施限制使用;二是组织开展各专题技术交流,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校合作开展技术合作、技术转让,对关联度大的技术难题设立科技专项予以扶持,扎实做好有毒有害溶剂替代工作;三是大力发展绿色溶剂,如松脂基植物油、脂肪酸甲酯等,推动绿色乳油产业化。 
  湖南农药大学教授李晓刚:此次工信部重新开启乳油产品生产批准证书发证大门,受到业界的拥护。一方面,对生态环境有不良影响的乳油产品必须禁限用一批,对高效绿色的品种则要加强引导,促使其健康发展。另一方面,要加强政策和经济支撑,鼓励企业开发高效、低毒、低残留、符合生态农业发展的新农药,对乳油类农药产品进行技术创新,用其利,抑其弊。 
  湖南万家丰科技公司董事长、湖南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协会常务副会长黄安辉:国家对乳油类产品实行严格管理是十分必要的,工信部批准实施的《农药乳油中有害溶剂限量标准》虽然是推荐性的行业标准,但农药生产企业大有必要采用并执行,积极做好乳油类产品的改造升级工作,向绿色农药方向发展。 
  新闻链接 
  为减少有机溶剂挥发对环境的影响,2006年,原国家发改委工业司经过调研和专家论证,对削减乳油提出了分三个阶段实施的意见。第一阶段,自2006年7月1日起,国家发改委不再受理申请乳油农药企业的核准。第二阶段,工信部发布公告,从2009年8月1日起停止颁发新申请的乳油产品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第三阶段,在适当的时候除一些只适合制备乳油的农药产品外,停止以苯、甲苯、二甲苯等芳烃类为溶剂的乳油产品生产。 
  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情况来看,美国1987年就开始对农药中惰性成分进行管理,将农药用惰性成分分为4组,要求企业使用安全的惰性成分。我国台湾地区1996年起对农药产品中有机溶剂加强管理,截至2006年2月已对农药产品中使用的38种有机溶剂进行了限期禁用或限量管理。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也先后出台了一些限制乳油中有机溶剂的规定,更多的国家正在考虑出台相关管理规定。